——广西凌云县上伞村跨县山林权属争议调查
广西凌云县加尤镇上伞村,地处桂西北大石山区。世居于此的木林洞等七个村民小组,世代管护着村境内一片名为"三合场、水安坨"的山林。这片两千余亩的石山土山,是当地群众赖以生存的集体家园。然而,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两县划界以来,围绕这片山林的归属,一场持续近半个世纪的争议,至今未有定论。
事情缘起于1976年。
当年3月,凤山、凌云两县在凌云县逻楼公社联合召开边界纠纷调处会议。彼时,凤山隶属河池地区,凌云隶属百色地区。两地代表经充分协商,形成凌凤(76)协字第2号、第4号两份书面协议。
协议以老眨洞山岭、水源头大沟、交角弯沟等自然地标为界,明确上伞木林洞队与金庄明山队、上伞班更弯茶洞队与金庄明山大队之间的山界四至,约定双方不得在水源头开垦,共同保证用水。
1976年3月20日,两地区、两县、两公社、两大队、两生产队代表逐一签字,两枚鲜红公章盖在落款处。这份经各级共同确认的边界凭证,白纸黑字,将两千余亩山林的归属,钉在了凌云县上伞村一方。
1981年,根据国家林业"三定"部署,凌云县人民政府向上伞村相关生产队颁发《山界林权证书》。证书上,东、西、南、北四至,水源林地、集体造林区、牧区各栏,逐一填明,凌云县人民政府红色国徽印章清晰可辨。
这份证书,是1976年两县协议在行政确认层面的延续。它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再次宣告:这片山林,归凌云县上伞村集体所有。此后二十余年间,上伞村群众在这片山林巡山护林、种植八角油茶,山林与村庄互为依存。
转折发生在2008年。
这一年,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开。凤山县相关部门在明知该片山林与凌云县上伞村存在跨县争议的情况下,未与凌云方面核实,未征求上伞村群众意见,单方面将争议范围内的山林,登记发证给凤山县金牙乡干存村三合场部分村民。
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在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确权登记——这是处理山林纠纷的基本程序底线。这条底线,在2008年的林改中被突破了。
登记完成后,凤山方村民开始进入争议山林活动。据上伞村群众反映,十八年间,约五百亩林地被逐步侵占:乱砍八角树三百余株、油茶树八百余株、杉木约一千株;每年收获八角鲜果一千余斤,全部占为己有;约八十亩农田因插秧用水短缺,无法正常耕种。群众估算,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万元。
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迟迟没有得到实质性处理。矛盾在日积月累中不断激化。
2013年,积怨终于爆发。上伞村村民杨再永与凤山方村民杨昌龙在山中相遇,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杨再永受伤。事情发生后,当地组织过调解,但纠纷根源并未触动——山林归属,始终悬而未决。
2019年,两市及下属有关部门牵头再次组织现场调解。最终拿出的方案,让上伞村群众难以接受:将争议两千余亩山林,由双方各分一半,"五五分成"。
干部们说:"1976年、1981年的证书是历史依据,但历史依据不能只讲现在。"
上伞村群众想不通:1976年两县盖章的协议,是双方代表共同协商的结果;1981年县政府颁发的权证,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确认。两份材料环环相扣,凭什么到了今天,就要平白让出一半?
从2019年到2026年,七年时间,基层干部多次上门,反复动员上伞村群众在分山协议上签字。特别是2026年8月3日至7日,一组干部集中进村,逐户做工作,要求各村民小组开会签字。
干部给群众算账:"他们和我们是邻居,他们用地不足,我们分割此土地山林是应该的。"
群众不签。他们说:我们自己的承包地也不够种,凭什么把祖祖辈辈管护的集体山林,无偿分一半出去?
经群众核实,凤山方自称"用地不足"的村民,在本集体内同样享有承包责任地。其中"陇来、小洞、毛洞"三处地名,共约八十亩耕地,早已全部弃耕抛荒。
一边是有证有协议、世代管护的集体山林,一边是有地不种、要求分山。调解的天平,究竟该向哪边倾斜?
2026年8月,上伞村木林洞等七个村民小组的群众,联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递交确权调处申请书。申请书上,密密麻麻签着十一个名字,每个名字下面都按着鲜红指印。
群众提出四项请求:确认"三合场、水安坨"片区两千余亩山林归凌云县上伞村七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撤销2008年凤山县相关部门单方登记形成的林权档案;撤销2019年基层提出的"五五均分"调处意见;责令凤山县相关机关停止暂缓核发、扣押权属证书的行为。
这起跨县山林纠纷,拖了近半个世纪。
1976年的协议,盖着两个地区、两个县、十几个单位的公章。它代表那个年代基层治理的郑重其事——边界问题,坐下来谈,谈成了就签字画押,白纸黑字,永不翻悔。1981年的山界林权证,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确认集体林权的法定凭证,其法律效力不因时间推移而自然衰减。
2008年的林改,本应是明晰产权、解放林业生产力的好政策。但在有争议的地块上单方面登记,不仅没有定分止争,反而埋下新的矛盾火种。2019年的"五五分成"方案,看似折中,实则回避了最核心的问题:历史协议算不算数?政府权证算不算数?如果有明确权属凭证的一方,最终要和没有凭证的一方平分山林,今后谁还会相信协议、相信证书?
上伞村的群众没有吵,没有闹。他们翻出四十多年前的泛黄协议,拿出保存四十五年的林权证,按着手印,一级一级向上反映。他们要的不多:一个尊重历史、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说法。
两千亩山林,是满山的八角树,是群众的饭碗,也是基层治理的一块试金石。答案如何,全社会都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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