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5 月 31 日以前,61 岁的杨斌不知道 "数字人民币钱包" 是什么。他只知道一条朴素的道理:办卡要本人持身份证,要人脸识别,钱存在银行里,是安全的。
可就在这一天,他名下多了三张他从未申请、从未操作过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当日即被升级为二类钱包。6 月间,他两张银行卡里的四万一千元存款分多笔被划走,最终流入五个他素不相识之人的实名钱包。
存款没了。杨斌报过案,找过银行,找过金融监管部门,答复如出一辙:不予受理。他写好起诉状递进法院,得到的仍然是四个字 —— 不予立案。
四万一千元,是怎样被划走的
杨斌是广安市岳池县酉溪镇人,1965 年 1 月出生,名下有两张银行卡,一张中国农业银行,一张四川农村商业银行。
据杨斌陈述,今年 5 月 31 日,他在完全不知情、未授权、未操作的情况下,被人使用其身份信息开通三张数字人民币钱包,并于当日升级为二类钱包。此后,其农业银行卡被划转 11800 元,农商行卡被划转 29200 元,合计 41000 元,分多笔流入张文杰、张二波、张恩含、郭彦岐、赵长辉五人分别实名开立的中国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
杨斌是事后查询银行流水和数字人民币交易记录,才发现存款被划走的。他与这五人素不相识,从未有过借贷、买卖、服务等任何经济往来,不存在需要向对方付款的合法事由。为追回这笔钱,他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七条,向岳池县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返还不当得利款项、支付维权合理支出,并由五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层层设防,缘何集体失守
这起个案最令人不安的,不是四万一千元本身,而是这笔钱得以划走的全过程。
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数字形态,钱包开立须经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须经银行端核验;从开通、升级到资金划转,每一环都应当有身份校验和交易监测。杨斌年逾六旬,从未申请、从未授权、从未操作,这些环节却一一走通。
钱包 5 月 31 日开通,当日升级为二类钱包。升级认证如何通过?人脸识别如何比对?银行卡绑定如何完成?41000 元分多笔划转、最终汇聚于多个实名账户,银行的风控监测、反洗钱机制为何没有半点反应?
这些问题,杨斌回答不了,也不该由他回答。它们指向银行的内控,指向系统的漏洞,指向监管的盲区。储户把钱存进银行,是把身家托付给一套制度;制度在关键环节失灵,就必须有人站出来说清楚。
"投诉无门" 四个字的重量
杨斌在陈述材料里写道,他报过案,找过银行,找过监管部门,均不予受理;写了民事起诉状去法院立案,法院也不予受理。他自述:投诉无门。
对一个不熟悉金融业务、不懂技术名词的六旬老人来说,每一次 "不予",都是一道关。他至今不明白,数字人民币钱包是什么;他更想不通,办卡要本人身份证、要人脸识别的规矩他懂,凭什么别人能替他把钱包开了、把卡绑了、把钱转走。
民法典明确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起诉状写清了事实,列明了诉求,法律依据就在纸上,立案的门却关着。
门一扇扇关上,受害者的权益何处安放?如果连法定的救济渠道都走不通,"依法维权" 四个字,如何让人信服?
这件事,不能止于一声叹息
四万一千元,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对一位六旬老人,很可能是大半生的积蓄。
今天被划走的是杨斌的存款。倘若此事没有说法、没有追责、没有堵漏,明天被划走的,可能就是更多人的存款。倘若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账户监测这些环节,真如这起个案所显示的那样形同虚设,那么被辜负的就不只是杨斌一个人,而是所有把钱交给银行的普通人。
银行应当说清,这笔钱是如何从储户账户划出的,划转链条上每一环有没有失职;监管部门应当查清,钱包开立、绑卡、升级、划转全流程的漏洞究竟在哪里,谁该承担责任;司法机关应当回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起诉为何不予立案,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杨斌要的其实不多:一个说法,一个责任人,一笔能要回来的钱。








